关于组织2013年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实训中心发布时间:2013-10-21浏览次数:705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上海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沪教委高[2012]25号)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2013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54号)等文件精神,教务处决定启动2013年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市级项目申报:原则上在2013年已立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的的校级项目中进行择优选拔升级;对于新申请的项目,必须已有前期研究基础或阶段性成果。

2.申请人必须是本校大学二年级至三年级的本科学生。项目参与人数一般以3~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5人。

3.项目执行时间为1年,即项目起止时间为2013年11月到2014年11月。

4.经费资助:每个项目原则上资助1万元,可上下浮动20%。

5.建议各学院项目申报数(对优秀项目较多的学院,可增加项目申报数):

序号

学院

建议项目申报数

1

机械工程学院

12

2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12

3

管理学院

20

4

化学化工学院

12

5

材料工程学院

8

6

汽车工程学院

10

7

艺术设计学院

10

8

航空飞行学院

6

9

服装学院

10

10

城市轨道交通学院

12

11

中韩多媒体设计学院

5

12

中法埃菲服装设计师学院

5

13

社会科学学院

8

14

基础教学学院

5

15

工程实训中心

5

 

合计

140

 

二、项目申请及材料提交时间

1.项目申请时间为: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0月28日。

2.请各学院于2013年10月28日(周一)将《2013年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1)及《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2013年修订版)》(附件2)的书面版和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放在ftp教务处/张燕/2013年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文件夹。提交的申请书需有学院专家组和学院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及签名。

 

附件1. 2013年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汇总表

附件2. 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2013年修订版)

 

 

教务处

201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