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参加第九届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实施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实践能力,调动大学生综合知识运用能力、基本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请各学院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第九届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

 

一、报名办法

2013年12月13日前,学生将纸质报名表在指导教师及学生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A318),同时电子版发到邮箱:andy.yang1984@gmail.com(标明主题:智能汽车竞赛报名, 报名表电子版在附件内)

 

二、竞赛介绍

1.竞赛类别

竞赛分竞速赛、创意赛和技术方案赛三类。

竞速赛是在规定的模型汽车平台上,使用大赛指定核心控制模块,通过增加道路传感器、电机驱动电路以及编写相应软件,制作一部能够自主识别道路的模型汽车,按照规定路线行进,以完成时间最短者为优胜。

创意赛在统一比赛平台上,充分发挥参赛队伍想象力,以特定任务为创意目标,完成研制作品,由竞赛专家组观摩作品现场展示、质疑、现场观众投票等环节,最终决定比赛名次。

技术方案赛是2013 年举行的第八届竞赛中新设定比赛组,针对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队伍出现的优秀创新方案进行评选,通过现场方案交流展示、专家答辩以及现场参赛队员的投票评出技术方案名次。技术方案赛目标是提高参赛队员创新能力,鼓励队员之间相互学习交流。

 

2.竞速赛组

竞速赛分电磁组、光电组与摄像头平衡组三个赛题组别,每组学生仅可选择一个组别参加竞赛。

 

3.创意赛组

本届继续设立创意赛组。参加创意赛组的队伍将直接向全国总决赛(电子科技大学)组织委员会报名,需要提前提交技术方案,经组织委员会专家组认定后,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比赛,最终的成绩由总决赛现场评分决定。

 

4.技术方案赛组

本届继续设立技术方案赛组。参加技术方案赛组的队伍仅限参加全国总决赛队伍,提交技术报告中的创新技术方案,通过现场展示、答辩、投票等环节确定最终的比赛名次。

 

注:创意组和技术方案组比赛的具体报名、评比规则等事宜参见网站上的另行通知。

 

以下仅针对竞速赛:

竞赛组织

1、参赛队、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

每支竞速赛参赛队由1-2 名指导教师和名学生组成:学生必须为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若由两名教师联合指导,这两名教师必须具有不同的一级学科研究背景。

2、校内赛

按照竞赛组委会规定,竞速赛组中参加分赛区比赛的每个学校最多可以报六支参赛队伍,如果报名超过两支队伍则必须分别在竞速赛的不同组别中进行报名,且必须首先保证各个赛题组有参赛队伍,每组不超过两队。

因此我校将根据预报名数量开展不同组别的校内选拔,校内选拔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华东赛区

校内选拔结束后,学校将选拔出的6组参赛队推荐华东赛区进行分赛区比赛,今年华东赛区在南昌大学举行。

4全国决赛

各分赛区比赛结束后,获优胜的参赛队将参加全国决赛,今年全国决赛在电子科技大学举行。

 

四、参赛设备的购置

本次比赛选用车模由两家指定供应商提供。

1.电磁组选用东莞市博思电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C型车模;

2.光电组选用北京科宇通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B型车模;

3.摄像头平衡车组可自行选择使用北京科宇通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E型车模或莞市博思电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D型车模。

具体购买方式见附件。

 

经费支持

为保障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校教务处将对参赛队伍进行一定的经费补足,具体方案如下:

1.校内赛阶段,将对校内报名并参加校内选拔赛,参赛计分的队伍给予小车模型的部分资助,具体为B型模型车550元;E型模型车400元;C型模型车660元;D型模型车400元。请在校内选拔赛后提供购买小车发票,发票抬头必须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其他抬头不予资助。

2.对于校内选拔通过的6只队伍,学校将给予全国赛及华东区赛参赛资助,资助范围包括比赛报名费、往来交通费、住宿费及指导教师差旅补贴;同时给予小车模型制作零件的报销。

 

六、竞赛时间安排

校内预报名:2013年12月13日前

校内预赛:初步定于2014年2月底至3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华东区初赛及全国:历年为暑期期间进行,具体安排见大赛组委会网站

 

七、备注

1.电子版挂在:校园网主页-教学通知栏和教务处主页-实践教学-教学竞赛栏)。

2.大赛实施细则等信息请关注大赛官网“http://www.smartcar.org.cn/”。

3.参赛预报名表、购车信息、大赛细则、大赛规程等请见附件。

4.请各学院及指导教师认真辅导参赛学生。

 

附件:全套附件

教务处

2013/11/15

Copyright © 2012现代工业实训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 上海市龙腾路333号 邮编: 201620
电话: (021)-67791139, 传真:(021)-67791108 沪ICP备00000000号  信息化办公室  制作维护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