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1年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的立项工作,在师生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正有序进行。
按照上海市教委对“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过程管理要求,我校“2011年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将实质启动,现将立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题答辩
由各学院根据本院入选项目情况,安排在20111129日前完成所有入选项目的开题答辩。(相关事项见附件一)
二、开题培训
为了增进学生对“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过程管理和实施要求的了解,教务处特组织召开开题培训,请各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或成员准时参加,不得缺席。
培训安排:
1)时间:20111130日(周三),下午5:00
2)地点:教学楼F320(由于场地有限,每项目限1人参加)
三、签署项目合同书
各学院在开题答辩工作结束后、2011129日前,组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填写2011年“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合同书(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需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的项目,必须完善申请书后才能填写合同书)。(相关事项见附件二)
四、材料提交
①“2011年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开题答辩汇总表;
②“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开题答辩记录表”;
③ 每个项目开题答辩时的现场照片电子版;
④ 需修改项目的项目申请书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⑤ 人员信息确认表纸质版(加盖院章)、电子版各一份;
⑥ 2011年“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合同书(一式三份,要求已经签名、签章)
上述材料请在2011129日(星期五),中午11:30前交至教务处实践科张雅丹。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可在校园网教务处主页-实践教学-创新实践中或ftp教务处-张雅丹文件夹中下载)
教务处 20111122

附件一:
开题答辩相关事项
由各学院根据本院入选项目情况,安排在20111129日前完成所有入选项目的开题答辩
1.开题答辩人
入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团队(学生)。学生以PPT的形式,向学院开题答辩专家组汇报项目准备情况、实施方案和进度安排。开题答辩时,项目组所有学生都必须到场。
2.开题答辩专家组
由学院邀请与项目所涉领域相关的、有教学和科研经验的校内外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教师和科研人员组成开题答辩专家组。每场开题答辩,专家组人员不少于3人。
3.开题答辩主要内容
1)介绍项目人员组成、指导教师;2)陈述申请理由、立项背景、实施方案、实施计划、预期成果。3)专家提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除指导教师外)答辩。
4.开题答辩出席对象
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并尽可能多组织一些各年级学生旁听“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开题答辩,培养学生参与创新的意识,扩大“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影响面。

附件二:
合同签署要求
1.合同书中项目参与学生、指导教师信息请与项目申请书保持一致,如有信息需调整,请在人员信息确认表中修改并注明,并认真核对每位学生的学号,今后创新学分的认定将以学院提交的人员信息确认表为准。
2. 项目合同书的格式和固定文字(条款)不得改动,否则作废。
3.项目合同书一式三份。
4.项目合同书封面上的“项目编号”一栏,不用填写,由学校编号。
5.项目合同书中“四、共同条款中的第1款“经费总额”只填写学校经过审核后的拨款数,不包括自筹经费。(具体审核经费已经反馈给相关学院)
6.项目合同书中“四、共同条款”中的第4款:应该写明“中期检查”、“项目结束”的具体日期。
7.项目合同书填写后(指导教师审核认可后),先由项目负责人(学生)和项目组成员(学生)签字,指导教师签字,然后由指导教师所在学院盖章、学院负责人签字。
8.签署日期:一律为20111122日(电子版上已经填好了,不用修改)。
9.一式三份的项目合同书由学生和学院签字盖章后,全部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由学校签字后再将另两份返回学院和项目负责人(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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