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2年校级“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的审核、立项工作,在师生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正按计划有序进行。
根据上海市教委对“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管理要求,现请各学院组织参与项目的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填写“2012年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合同书”。
合同签署要求如下:
1.合同书中项目参与学生、指导教师信息请与项目申请书保持一致,如有信息需调整,请在人员信息确认表中修改并注明,并认真核对每位学生的学号,今后创新学分的认定将以学院提交的人员信息确认表为准。
2.项目合同书的格式和固定文字(条款)不得改动,否则作废。
3.项目合同书一式三份。
4.项目合同书封面上的“项目编号”一栏,根据学校编号,自行填写。
5.项目合同书中“四、共同条款”中的第1款“经费总额”只填写学校经过审核后的拨款数,不包括自筹经费。(具体审核经费已经反馈给相关学院)。
按照财务处有关专项经费使用要求,请各项目负责人分年度填好经费使用计划表(见合同书中附表),当年预算当年完成,项目经费将根据各项目年度预算分批下拨。
6.项目合同书中“四、共同条款”中的第4款:应该写明“中期检查”、“项目结束”的具体日期。
7.项目合同书填写后(指导教师审核认可后),先由项目负责人(学生)和项目组成员(学生)签字,指导教师签字,然后由指导教师所在学院盖章、学院负责人签字。
8.签署日期:一律为2012年5月29日(电子版上已经填好了,不用修改)。
9.一式三份的项目合同书由学生和学院签字盖章后,全部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由学校签字后再将另两份返回学院和项目负责人(学生)。
10.材料提交:
1)填写完整并由学生、指导教师和学院盖章签字后的项目合同书三份(及电子版);
2)人员信息确认表纸质版(加盖院章)、电子版各一份。(FTP教务处-张雅丹文件夹)
在2012年6月15日(星期五)中午11:30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11.《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合同书(2012版)》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下载地址:校园网-教务处主页-实践教学-创新实践栏目(或FTP教务处-张雅丹文件夹)。
教务处
201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