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启动第二轮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的通知》(沪教委高[2011]4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上海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沪教委高[2012]25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2年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立项工作,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市教委相关工作要求,请各学院认真总结上一年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工作,将2011年各立项项目的执行情况小结(每个项目100字以内)(样表见附件1),于6月1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张雅丹(行政楼A318,电话67791232)。
(附件1、2011年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立项汇总表下载地址:ftp-教务处-张雅丹文件夹)
2、请各学院按照各项目合同书签署时间节点,认真组织项目中期检查或结题答辩工作。
3、学校将审核各学院上一年度立项项目的执行情况和成效,在此基础上确定2012年各学院的计划经费和可申报项目数。
教务处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