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上海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沪教委高[2012]25号)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2013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54号)等文件精神,教务处决定启动2013年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市级项目申报:原则上在2013年已立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的的校级项目中进行择优选拔升级;对于新申请的项目,必须已有前期研究基础或阶段性成果。
2.申请人必须是本校大学二年级至三年级的本科学生。项目参与人数一般以3~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5人。
3.项目执行时间为1年,即项目起止时间为2013年11月到2014年11月。
4.经费资助:每个项目原则上资助1万元,可上下浮动20%。
5.建议各学院项目申报数(对优秀项目较多的学院,可增加项目申报数):
序号 | 学院 | 建议项目申报数 |
1 | 机械工程学院 | 12 |
2 |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 12 |
3 | 管理学院 | 20 |
4 | 化学化工学院 | 12 |
5 | 材料工程学院 | 8 |
6 | 汽车工程学院 | 10 |
7 | 艺术设计学院 | 10 |
8 | 航空飞行学院 | 6 |
9 | 服装学院 | 10 |
10 | 城市轨道交通学院 | 12 |
11 | 中韩多媒体设计学院 | 5 |
12 | 中法埃菲服装设计师学院 | 5 |
13 | 社会科学学院 | 8 |
14 | 基础教学学院 | 5 |
15 | 工程实训中心 | 5 |
| 合计 | 140 |
二、项目申请及材料提交时间
1.项目申请时间为: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0月28日。
2.请各学院于2013年10月28日(周一)将《2013年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1)及《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2013年修订版)》(附件2)的书面版和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放在ftp教务处/张燕/2013年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文件夹。提交的申请书需有学院专家组和学院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及签名。
附件1. 2013年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汇总表
附件2. 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2013年修订版)
教务处
201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