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校级“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的开展,加强大学生自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现启动2012年校级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 旨在通过支持大学生开展科研、实验发明等创新活动,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提高创新实践能力。
二、立项申请条件
1.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本校正式注册学生,原则上以1011级学生为宜
2.项目参与人数一般以35人为宜,不得少于3人,最多不超过5人。成员之间必须有明确的分工,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学生组合申报有在研或未结题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的学生不符合申报条件,每位学生一次同时只可申报或参与一个项目
3)参与计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要自主实施和完成创新活动项目。
4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领衔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但正在指导尚未按时结题项目的教师,原则上不提倡继续开展新项目的指导。
2.项目要求
1)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独立性和探索性。
2鼓励大学生从生活中发现问题、提出课题、开展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发明创造和研发。
3项目研究方案要先进、合理、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4)项目执行时间以1年为宜,且必须在申请人本科毕业前完成结题
三、项目优选及经费说明
1优先考虑有独创性实物成果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申报书中应对实物成果、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申请专利等预期成果进行明确说明。

2项目择优立项。

3. 校级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为2000-6000元。根据项目内容、预期成果的不同,资助额度不等。

4. 按照财务处有关专项经费使用要求,项目经评审通过后,再行组织立项项目的年度经费预算,当年预算当年完成,申请经费将根据各项目年度预算分批下拨。


四、立项申请程序
1.学生立项申请时间为:201246日至2012427

2.项目选题具体步骤为:提出选题——寻找组员——确定导师——确定最终选题与实施方案——填写立项申请表。

3.申请学生须在2012424之前将填写完全的项目申请书书面版和电子版交至各学院教学秘书处。“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请书(2012修订版)”电子版下载地址:校园网-教务处主页-实践教学-创新实践一栏中下载)

4.请各学院将填写完全的项目申请书书面版和电子版,2012427日中午11:30,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张雅丹老师提交的申请书需有学院专家组和学院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及签名。

 
五、相关政策
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创新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沪工程教[2008]60号文),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结题并获学校验收通过后,学生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
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张雅丹
联系电话:67791232
电子信箱:sjk@sues.edu.cn
教务处
20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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