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指导教师守则

   一、指导教师应把贯彻实习教学大纲,执行实习计划,指导学生实践训练,提高实习质量作为自己最主要任务。

二、对学生应切实爱护,加强安全教育,严格要求,耐心指导,不折不扣地按计划进行各项教学实习活动。

    三、要努力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熟练掌握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教材的内容,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四、讲课、示范内容,操作项目,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按教案进行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增减实习内容。

五、学生操作时要积极耐心地监督、辅导、巡回检查,及时解决学生操作中出现的问题。

六、必须做到作风正派,为人师表。要教育学生爱劳动、守纪律、勤俭节约、爱护公物。
    七、严格遵守实习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延迟开工、不提早收工,坚守岗位、不随意离岗、不做与实习无关的事。

八、应千方百计提高实习时间利用率和尽量减少原材料削耗,做到班前充分准备,周密安排,班后检查整理,坚决不把自己该做的准备工作放给学生做。

九、有指导实习任务期间,一般不得请假或调休。若因特殊原因不得不请假者,应事先得到主管人员的批准,作好替代安排,否则不论任何假,均将作为教学事故处理,扣除全月一切奖金并呈报教务处。

十、对学生的考勤和评分,应认真、公正,按日记录好学生的出勤情况。实习成绩按单项评分,原则上,每天评一次分数,但一个工种有四天以上实习的,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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