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实验室上机守则

第一条  进入实验室必须穿鞋套,逢雨天,雨具放在指定位置。

第二条  进入实验室按任课教师的要求对号入座,填写上机登记表。

第三条  实验室内严禁吃食物、饮料,严禁吸烟、扔果皮、纸屑,严禁随地吐痰等一切不文明行为。

第四条  爱护实验室设施,严禁私自搬动、拆卸微机及配件、更改或设置参数、添加口令,学生不得擅自使用教师机、投影仪、音响等设备。如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等特殊要求,需要安装其它专业软件的,由学生向指导教师提出申请,指导教师汇总、认可后统一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安装。

第五条  微机或其他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由实验室管理人员妥善处理。

第六条  学生上机时要注意安全,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外接其它电器设备、不得擅自开关总电源或开启空调,防止发生意外。若发生事故,应及时向实验室值班人员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第七条  严格遵守上机守则,人为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写书面检讨、学院通报批评,按学校有关规定损坏物品照价赔偿等处理,并报请院、系或相关部门备案,情节严重者,交保卫处或公安部门处理。

第八条  上机完毕,必须按操作规程关机,做好座位及周围的清洁整理工作,迅速离开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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